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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9年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784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7月22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尤其是今年在大规模实施减费降税的情况下,不仅要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还继续适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我省将有88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今年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7月22日下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抓紧开展数据核实、系统调试、资金安排、对接发放机构,确保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2019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背景是什么?

调整基本养老金是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为顺应广大退休人员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国务院决定2019年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亲切关怀的重要体现。

二、制定我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关于做好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9〕15号)有关规定,我省制定了符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的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三、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今年国家在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继续确定按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这充分体现了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实现了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也更可持续。

这是国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兼顾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我省确定的养老金调整增幅与国家确定的增幅基本一致。

四、我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是怎样形成的?

我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是在反复测算基础上,经过严格程序审定形成的。首先按照国家确定的总体增幅对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作测算分析,形成草案后报经人社部和财政部审核同意才拟定了正式调整方案,经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省级机关、事业、人民团体、企业负责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同志的建议意见并作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后,最终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以两厅名义印发执行。

五、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以个体身份参保并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

六、今年的调整办法和2018年一样吗?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做到了办法统一?

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坚持“并轨”的方向,调整办法与2018年基本相同,继续实行定额、挂钩与适当倾斜相结合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统一调整办法。与上年所不同的有两点:一是在定额调整上较上年人均增加了2元,达到47元,加大普惠力度,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适当倾斜上进一步加大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力度,在去年基础上,对满70周岁至80周岁、满80周岁至90周岁和满90周岁及以上每个年龄段均提高了5元,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对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军转退休干部的倾斜与上年保持一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的挂钩调整继续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但挂钩比例高于其他人员1.5个百分点。其余人员继续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让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七、今年调整养老金工作的总体安排是什么?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今年3月下旬下发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作了安排,总的要求是平稳实施,确保发放。我省于5月底,制定了测算方案,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两部批复后,我们及时拟定了调待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力争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下载: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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