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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26  浏览次数:179

省总工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推动全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10月24日,省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研究全省工会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俊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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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时隔7年,党中央、国务院再次高规格出台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既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产业工人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准确领会和把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大任务,认真总结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对标对表《意见》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保障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畅通成才成长通道,维护劳动经济权益,搭建建功立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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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省工会系统要按照全总和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推动《意见》在全省落地见效。要及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措施;要筹备好全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现场会,协同全省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要把《意见》纳入全省工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意见》实施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全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总融媒体中心记者 雷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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