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有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从2016年启动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5.2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覆盖了所有一至三级定点医院,实现每个县都有一家以上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累计结算人次已经突破了1000万,直接结算率达到60%左右。“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李滔介绍,在普通门诊方面,今年年初,在全面打通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新增了山西等15个省作为国家门诊试点省份,进而实现了全面推开。目前,已经覆盖了97.6%的统筹区和12万家定点医疗机构,91.7%的县都有一家以上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累计结算也突破了1000万人次。
门诊慢特病方面,在西南5省高血压、糖尿病这两个门诊慢特病试点的基础上,今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又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2月1日,江西萍乡的一个参保人,在海南省中医院实现了首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将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各项措施,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
李滔还详细介绍了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在门诊和住院政策与流程上,政策都是相同的,采用三句话:“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在流程上稍微有一点不同,从“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变成了“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
“就医地目录”指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时候,原则上执行就医当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指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都是按就医地的政策执行。
“参保地政策”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的政策。简单来说,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医保哪些能报,按照就医地的规定。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按照参保地的规定。
“就医地管理”指的是,参保人跨省就医时要遵循就医地服务和管理规定,就医地的经办人员为异地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相同的经办服务。
李滔提到,在流程上虽然只是多了一个“码”字,但还是在一些流程上有优化和改进。具体来说,“先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门诊仍然需要备案,但是现在备案和两三年前的备案有一些优化。
一方面,备案优化后,部分参保地参保人不需要单独为门诊进行一个特别的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从线下到线上,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的跨省通办,无需回到参保地开通备案。备案的流程更加便捷。
另一方面,备案时,门诊和住院可以同步备案。如果前期参保人办理了外出住院的备案,在跨省门诊时可以不用再开通备案,就视同已经开通了备案。也就是说,只要开通一次备案,住院和门诊都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选定点”是指,在就医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选择,大部分的参保地都延续了住院定点机构选择的相关规定,可在就医地任何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就诊。
“持卡码就医”是指,原来是持社保卡可以直接结算。现在多了一个介质,就是医保电子凭证。除了社保卡外,现在参保人就医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激活使用个人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号功能,帮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激活后,参保人在入院手续、出院结算或者在门诊收费窗口结算时,可以打开APP点手机上的电子凭证,展示二维码,实现扫码跨省直接结算,特别方便。没有带实体卡的参保群众,通过电子医保凭证就可以实现直接结算。”
李滔表示,通过三年的努力,国家医保局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住院扩大到了门诊,流程也从线下的手工结算拓展到了线上直接结算。现在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流程可以说是在2018年基础上的升级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更广、流程更简化、服务更便捷。(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