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从2月1日起,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就参保对象、缴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咋缴费?四川省医保局解读来了)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障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简言之,就是通过失能评估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比如洗头、洗脸、喂食等生活照料和褥疮换药、导管护理等医疗护理。
为什么试点省本级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保险?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2016年6月,国家在四川成都等全国15个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省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总结三年多的试点经验基础上,2020年9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列出了试点城市清单,要求试点城市要在市域范围内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参保人群的整体试点,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
按照《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省在不增加试点城市基础上,国家已确定的试点城市要逐步实现市域内人群的全覆盖。
成都市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试点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和参保群众普遍好评。而省本级参保单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强烈参加试点的期盼和愿望,经过充分调研、科学测算和广泛意见征求,经省、市政府同意,省医保局联合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在不新增我省试点城市情况下,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一纳入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
2021年2月1日起,按照成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框架、政策标准、管理办法、经办规程等运行实施,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一纳入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实现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失能等级评定、经办管理、服务方式提供等方面完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