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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18条 科研单位人员可到企业兼职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937

6月3日,成都市科技创新大会在西部博览城举行。大会期间,成都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18条政策措施涉及对人才和科创企业的激励、科研创新的培养等,包括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构建开放型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大力推进特色鲜明的产业功能区建设等方面。

《政策措施》明确,将财政科技投入纳入各级财政重点保障范围,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3年内翻一番。

构建开放型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 实施补链强链专项行动计划

《政策措施》中首先明确了高标准建设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按照“一核四区”空间布局,推动成都科学城与新经济活力区、天府国际生物城、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基地联动发展,辐射带动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构建开放型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政策措施》中指出要梳理分析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业链、技术链、创新链“薄弱缺”环节,实施补链强链专项行动计划。

同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本地龙头企业创新链、供应链,对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并实现本地配套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此外,成都还将加快建设5G引领的双千兆宽带城市,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和郊区新城城区、产业功能区、重点景区5G网络基本覆盖,推动实现全域规模应用。

激发培育科研创新能力 引进世界级大学共建特色学院

《政策措施》不仅指出要支持成都市内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并且要支持大学在蓉创办专业学院培训基地。

其中,在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规划建设国际合作高层次办学集聚区,引进世界级大学共建特色学院和研究生院。

此外,成都也将支持高校和龙头企业围绕成都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金融等产业发展需要联合设立学科(专业),给予高校最高2000万元补助。

在鼓励企业创办研发机构方面,成都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对于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

为促进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以及新技术、新产业以及新业态等发展,根据《政策措施》,成都也将持续推出1000个新经济新产品(服务)。对获得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

同时,成都激励科技企业资产证券化。成都对申请科创板上市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给予8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成都市的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还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其中就包括了加强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争取设立中国(成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体化和行政执法、审判执行、仲裁协调多渠道的协同保护体系。

更大自主权 科研单位人员可到企业兼职

为激励鼓励人才,此次《政策措施》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

其中,科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可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专职、兼职开展创新活动,并取得合法报酬;也可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在职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活动。

鼓励大学生在蓉创新创业方面,对来蓉实习见习的海内外优秀大学生和青年人才,成都将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留蓉工作的给予5000元/人奖励。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晨雷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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