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2月2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总工会今天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作为当前工会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扎实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和疫情防控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胸怀大局、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体要求,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聚焦和服从于疫情防控大局。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坚守职责、坚守阵地,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工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联防联控要求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要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主抓,健全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工会要协助党政做好探亲返乡人员、疫情高发区流入(滞留)职工的筛查摸底、情绪稳定、帮扶服务和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要按照本单位统一安排,提前研究上班、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协助制定工作预案;配合行政部门为一线职工配足口罩、消毒液和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上岗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将积极采取行动,团结动员各行各业职工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动员发动生产相关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企业的职工全力抓好生产,保障产品供应;引导医疗卫生战线职工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发挥关键作用;引导交通、通信、物流、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一线的职工立足岗位,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和交通运转有序,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同时,开展承担重点防疫项目建设和重要物资生产任务单位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施工和生产任务。此外,倡导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职工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传递温暖。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帮扶服务,做好对坚守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特别是配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职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待遇保障,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和服务,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指导和服务,谋划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群众的帮扶工作等,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全总和各级工会纷纷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对此,全总于日前下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工会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工会经费累计结余情况和年度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防控专项资金,纳入2020年度收支预算管理。县级以上总工会在使用专项资金时,用于下级工会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和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工会专项资金则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以及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此外,慰问金要实行实名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