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筑牢基层职业卫生监督协管网底,我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印发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围绕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职业卫生纳入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指导基层有效地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范》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和方式、主要工作指标及具体工作要求。《规范》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承担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协查和信息报告等工作,确保完成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