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社保局获悉,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其中,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70%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成都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此外,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2018年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规定,省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从7月1日起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对应全省调整后的1550元、1650元、17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调整后分别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个档次。是近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而且上调幅度高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