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么远,可以多去几天吗?”“400元一天的标准去外省不够用怎么办?”
不久前,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中,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今后职工疗休养可以出省了,这让很多基层工会和职工都非常关注,与此同时,大家也提出了不少疑问。
日前,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对本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下面的这些答案,是不是已经解开你心中的问号了呢?
●出省地点:一次只能去一个省
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立足本省开展活动的同时,各基层单位可组织部分职工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市)、自治区和沪苏晥闽赣5个周边省(市)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
不过,《意见》特别提醒:各地、各系统在组织安排时应严格遵守,一次疗休养活动只能在一个省域内进行,按一地多点的原则开展活动。
●钱不够用怎么办?超标部分职工自理
本次政策调整对企业疗休养费用的支出途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疗休养费用标准仍按2015年的文件规定执行,不高于400元/人·天的限额。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职工个人承担。
●关于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很多人都提出了一个疑问,跨省路途遥远,疗休养时间可以延长吗?
《意见》指出,本次政策调整内容未涉及疗休养时间,仍按2015年的文件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开展疗休养活动,因交通原因可视情延长在途时间,但需经单位同意,且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
职工疗休养是集体活动,占用法定休假或休息日的,不能补休。
●今年跨省疗休养,明后年还可省内疗休养
参加一次跨省疗休养,就有两年要落空吗?《意见》解释“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是指同一名职工不能在三年内被重复安排参加跨省疗休养活动,但不影响其参加省内疗休养活动的权利。
比如,某职工今年参加了跨省疗休养,明年及后年该职工只能参加省内疗休养活动。
●关于组织工作:由县级以上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赴对口支援、帮扶和合作的省、市、自治区疗休养,应该由县级以上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疗休养的目的地要优先选择相应的对口区域。
《意见》要求各市(省产业)、县(市、区)总工会应据此制订相关工作细则,确定组织实施方式,加强与本地区对口办的沟通协作,统筹各类资源,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在顺应职工对疗休养多样化需求的同时,积极助推各地、各系统的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工作。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詹程开 通讯员 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