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疗协字〔2017〕3号
关于开展“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工人疗休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人疗休养院管理的意见》、《关于推进工人疗休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工人疗休养院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中国职工疗养协会决定在全国工会范围内开展“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将按照全总关于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工人疗休养院公益性服务性发展方向,突出工会工人疗休养院特色,展示工人疗休养院新形象,提高工人疗休养院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发现和选树一批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工人疗休养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真正把工人疗休养院建设成广大职工群众满意和向往的疗休养场所。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国各级工会所属的工人疗休养院。
凡是具有整体出租、承包以及委托经营行为的工人疗休养院不予评选。
三、评选标准
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标准以“环境优美、服务优良、职工满意”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工人疗休养院的环境、建筑、设施、管理、服务等。
1.自然生态良好。所处环境空间开阔,空气质量好,至少拥有森林、景观、海水、矿泉、矿泥等自然疗养因子之一,适宜职工健康疗休养。
2.规划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具有园林化特色,建筑物与自然景观、人工景观分布和谐;院内夜晚景观灯光照明亮化温馨;院内道路平整,区域功能划分清晰;无私搭乱建现象。
3.绿化景观优美。根据疗休养院地形、气候环境以及建筑群布局进行绿化美化,绿地率不低于30%;树木花草有层次、有生机,有整体美感;建立绿化养护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定期养护。
4.环境卫生优良。院内及室内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污染,空气无异味;无乱堆放物品、乱停车现象;室内居住卫生达到三星级酒店以上卫生服务要求。
5.设施设备齐全。具有疗休养客房、餐厅、医疗健康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工人疗休养院标志标识清晰醒目。
6.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职工疗休养、健康管理、医疗康复等主营业务占总营业收入80%以上;收支平衡并有盈余。
7.管理服务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规范培训;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8.职工满意度较高。建立接待单位和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并获得满意度90%以上。
三、评选形式与步骤
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推荐工作。参加评选的工人疗休养院需填写报送以下材料:
(1)《“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2)所推荐工人疗休养院的电子版资料(请刻录光盘,图片或视频均可,内容包括全院整体概貌、院内及周边环境、建筑设施、服务设施、员工精神面貌及服务场景、疗休养活动场景、疗休养员感言等);
(3)所推荐工人疗休养院的2016年度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服务制度等。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及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中国职工疗养协会。
2.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报送的参选单位,中国职工疗休养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评估,推选出20家候选单位,并通知候选单位进一步完善评选材料。
3.拟在今年年底召开的中国职工疗养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进行评选。由各候选单位介绍本院情况,评选委员会委员现场无记名投票,对得票总数前十名的单位,命名为“最美工人疗休养院”,颁发证书,制作统一牌匾,并通报表扬。
四、组织领导
中国职工疗养协会将成立“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候选单位进行投票评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重视评选工作,组织工人疗休养院及其主管工会参与评选活动。各工人疗休养院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清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争评选,以评选促整改,推动工人疗休养院加强阵地建设、回归主责主业、提高服务能力。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国职工疗养协会,邮编:100865。
联系人: 吴沁樨 010-68591243
电子邮箱:546023644@qq.com
附件:“最美工人疗休养院”评选推荐表
全总资产监督管理部 中国职工疗养协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