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5万个工会组织、2.8亿工会会员,中国工会以此体量,成为世界上最大工会组织。数量的增长只是一个窗口,从中可以观察一个组织的魅力与活力。
5年来,面对“走什么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工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时代课题,中国工会以出色的实践,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更加拓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激发工人阶级伟大力量
2009年12月16日,4名中国工人的照片登上了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中国工人”,成为杂志2009年年度人物。
对此,《时代》周刊总编辑理查德·斯坦格尔的解释是:“中国工人是观察中国对世界影响的一个角度,这种影响实在是无法估量。”
与此相映照的是这样一组镜头:2008年底,国际金融危机来势汹涌,面对猛烈冲击,中国工会发起了企业与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企业承诺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职工决心坚守本职岗位、主动献计出力,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共同约定行动”很快得到了响应。截至2009年底,全国开展这一活动的企业达63.1万家,覆盖职工8427.9万人。
团结就是力量,是中国工人的优良传统。抱团取暖迅速凝聚起强大的力量,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智慧得以激发,在各级工会开展的“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中,全国80%的企业和职工都积极参加。
5年来,在“工人先锋号”旗帜下,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建功立业活动。截至2012年底,全国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单位达到78.4%,在这些单位中,74.2%的职工参加了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而各地工会创建的11134个劳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室,更是成为引领广大职工提高技能、建功立业的孵化器。
5年来,全国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近4000万件,开展技术革新200多万项,发明创造110万项,获得专利32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71万项。
目前,我国职工人数已达到前所未有的3.5亿,工人阶级已成为一个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由各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全体劳动者构成的统一整体,在凝聚中国力量,创造中国奇迹的路上,奋勇争先,阔步前进。
组织维权推动体面劳动
协调劳动关系促和谐
2011年起,湖北省武汉市的餐饮行业开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今年年初,该行业劳资双方签订了2013年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一年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不低于10%,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10%。
工资集体协商,可谓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创举,劳资双方在工会参与下坐下来协商薪酬,最终“共荣共赢”。越来越多的企业、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形成了一支专业从事工资协商的队伍,目前全国集体协商指导员共14.9万人,其中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000多人。
协商的效果正在显现:截至2013年6月,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224.6万份,覆盖企业584.8万家,覆盖职工2.76亿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2.9万份,覆盖企业324万家,覆盖职工1.5亿人;高危行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22.1万份。
各级工会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有395.5万余家,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404.9万余家,区域(行业)职代会覆盖企业158.6万家。
如今,一个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工会力推、企业和劳动者参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已初步形成,并日益显现出强大的协调能力。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中国工会正以更加奋发的状态,昂首阔步行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上,相信这条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工人阶级的伟大精神品格,集中体现在劳动模范身上。让劳模获得全社会的尊重,对社会风气的引领至关重要。5年来,1928个先进集体和6455名先进个人,分别荣获全总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英模辈出,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强音。
在工会组织的一系列数据中,有一组格外引人注目。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12万多个,覆盖小微企业287.2万个;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建会3053家,建会率为91.9%。
工会积极探索各方联动的劳动争议调处方法,创造了社会化维权、省际维权等新形式,让组建起来的工会切实发挥作用。目前,各级工会参与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4万个,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85.8万个。5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4.5万件,调解成功劳动争议案件94.9万件;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6.5万件,调解成功3万件。
2002年七八月间,全国广大职工群众一起参与并见证了一次公民有序参与的盛况。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5.7万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都来自职工群众和工会。自2006年以来,全总参与了2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全国省、地(市)级地方工会参与制定地方法达1429个,参与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除法规外)4251个。一个多层次的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工会权益的劳动法律体系已然形成。
扶危助困,也彰显出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之家”的本色。这是一组温暖的数字:全国已建立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3504个,基层工会帮扶站点17万多个;全总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全国困难劳模、帮扶困难职工及农民工专项资金53.5亿元,筹集送温暖资金217.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