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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科伟在2012年全省工会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1208

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全省工会财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今年的工会财务工作,交流经费收缴经验,科学谋划和部署明年的工会财务工作。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实现工会财务工作再创佳绩,为新的历史时期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重大意义和主题,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和十年党和国家取得的新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指导意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

 

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主动地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会财务工作中去,切实将工会财务工作置于工会工作大局中去把握、研究和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要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工会财务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努力开创工会财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全省工会财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克服各种困难,工会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省工会全局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登菊常委和省总党组对全省工会财务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省总工会,对全省各级工会领导和广大工会财务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2年工会财务工作的主要成绩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工会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大,给工会经费收缴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应对,认真分析,研究新对策,落实新措施,继续深入推进“一改三策”,确保工会经费实现稳步增长。特别是针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和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中税库银一体化征收模式变化等新情况,各级工会切实加强与地税、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协调,加大了工会经费的催收催缴力度,提高了经费收缴信息化水平。在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施财政统一划拨工作中,各级工会加强与地方财政的横向联系,使财政统一划拨经费成为工会经费增收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各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工会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工会经费平稳增长。从今年前三季度的情况来看,省总工会经费收缴同比增长13.85%,全省年度经费收缴预计将再上新台阶,全省工会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级工会积极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党政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对工会重点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在巨峰省长、登菊常委等领导的亲自关心下,省政府拨款2亿元,在成都、自贡、攀枝花、达州建设四家职业病防治医院;省财政安排专款1.8亿元,由省总工会组织对全省60万困难职工、环卫工人、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省财政在继续安排送温暖、困难职工帮扶、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和生活补助、劳动保护、法律援助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新增劳动竞赛专项经费100万元。今年以来,全国总工会下拨我省中央财政帮扶资金7,100多万元,全国劳模专项资金1,200多万元,上半年超收补助和专项补助2,100多万元。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帮扶、助学、送温暖等专项资金,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凝聚力不断增强。全国总工会、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使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在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参与社会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备了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有效提升了工会组织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经费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2年,省总工会对下补助支出预算占经费支出总预算的72.08%,全省性的职工活动支出和维权支出预算分别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8.17%、74.3%,支出结构更加科学和合理;在具体的经费项目安排上,继续加大了对灾后工会阵地恢复重建、困难职工(惠民)帮扶、金秋助学、劳模慰问、送温暖等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特别是强化了对推进“两个普遍”、开展“面心实”活动和扶持“小三级”工会、工资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支持,适时启动了市、县工会“三中心”建设。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严格控制工会机关行政运行成本,机关行政支出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工会经费支出结构的不断优化,使工会财务工作对工会全局工作、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作用更加明显。

 

(四)财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

 

2012年,全省各级工会以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省总工会制定并下发了17项财务管理制度(或办法),认真开展了本级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全省各级工会按照全总、省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工会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总工会共确定了69个县以上地方工会阵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全国各级工会、广大工会会员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工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已取得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69个项目中,已竣工投入使用54个,竣工8个,主体工程完工3个,在建4个。从统计数据看,目前这些项目的绝大部分已完工,大多数已投入使用并开始发挥作用。在登菊常委的重视下,今年,省总工会将市、县工会“三中心”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大了对工会阵地建设的支持力度,以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

 

2012年全省工会财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工会财务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自身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还有个别突出的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面对各种问题,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勇于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依法聚财,为工会全局工作的推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坚持依法收缴、深入实施“一改三策”工作中,不断完善收缴机制,大力挖潜增收,创造了许多鲜活的经验,确保了工会经费持续稳步增长。但是,全省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发展很不平衡,经费收缴率总体偏低,财政统一划拨足额率不高,地税代征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为此,全省各级工会要以深化经费收缴机制改革为抓手,以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一改三策”,继续保持经费收缴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为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是要继续加大对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工会的职能作用和重点工作,以及工会维权的典型案例,宣传《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宣传工会经费的性质和使用方向,宣传地税代征的法律政策依据。通过广泛地宣传,使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工会在干什么,理解工会为什么要收经费,使工会经费收缴特别是地税代征经费工作得到各级党政的重视,得到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要把宣传工作前移至地税缴费的窗口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要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对本地区工会经费舆情的监控,积极主动地解决各种问题。

 

二是要用好用活有关政策,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为工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工会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使工会围绕中心、服务职工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工会要继续积极争取党和政府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努力使工会经费来源中财政拨款的比重逐年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服务全局的能力。

 

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一改三策”。

 

进一步强化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当前,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地税、人民银行的联系,不断规范和完善代征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在措施上落实,在方法上创新;要按照全总提出的“一入轨、二足额、三覆盖”的目标,逐步全面实现2%工会经费和筹备金全额代征,做实基层工会账户;要充分利用地税软件上线和实施税库银一体化税收征缴模式变革的机会,实现工会经费(筹备金)与税收同步征收,同时入库后再退库;要加强地税代征工会经费的工会后台管理软件开发,实现地税、工会、银行数据共享,提高工会经费代征、分成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逐步推行由市本级集中汇缴、按比例分配的经费收缴模式,这次会议进行经验交流的成都市总工会和攀枝花市总工会在这方面做了很有价值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进一步加强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重点在及时和足额划拨工会经费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划拨基数低、不足额和不按预算进度拨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划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足额率。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会筹备金制度。对未建工会的单位收取工会筹备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各级工会要理直气壮地抓好工会筹备金的收缴工作;要把收取建会筹备金作为促进工会组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与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工会组织建设、职工维权和经费收缴同步发展。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筹备金成为工会经费的重要增长点,努力实现工会经费和筹备金收缴依法、足额、全覆盖。

 

(二)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物质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以及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征程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要牢固地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工会工作全局安排部署财务工作,自觉地将财务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全局之中。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大局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工会维护职能,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工会经费和资产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工会经费收入的较快增长和工会资产规模的不断壮大,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还不能满足工会完成各项工作之所需,有些地方工会组织的经济实力还相当薄弱。各级工会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科学、高效、合理地安排工会经费支出,在调整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做文章,确保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要坚持向基层倾斜、向职工倾斜、向重点工作倾斜,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工会机关的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

 

(三)强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会财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经费独立管理,这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会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也支撑着工会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工会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要将工会财务工作置于《工会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范之下,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财务工作服务工会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对于独立管理经费的工会组织来说,财务制度建设尤其显得重要,各级工会务必高度重视。今年年初,省总工会印发了17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其中7项制度在全省工会组织内实施,涵盖了收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票据管理、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机关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账务处理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网上银行管理、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等方面。各级工会要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要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这对于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工会的财经纪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加强预算管理。工会预算管理是工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要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证预算收支的严肃性;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化大收入和大支出的概念,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行为;要针对工会管理体制的变化和财务改革的深入,进一步理顺工会财务关系;要与经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经费收支和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近年来,各级工会加大对财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财务干部的业务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专业干部偏少、年龄结构不合理、流动性较高等原因,工会财务干部的整体素质与财务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基层工会问题比较突出。各级工会在财务人员的配备上,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在经费的安排上,要支持财务干部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财务培训力度,提高全省工会财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提升财务工作服务工会全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统筹资源,加大工会“三中心”建设的力度

 

在全国各级工会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地震灾区县以上地方工会阵地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一些地方工会阵地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大大超过了震前水平,既为工会服务职工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形象,又壮大了工会资产总量,工会经费的使用也发挥了较好的效益。有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地方工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资金监管,务必坚持阳光重建、廉洁重建;要切实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把每一个项目都建设成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要认真做好竣工后的工程决算、审计、资产移交、内部功能布局等各项工作,使新投入使用的工会阵地在服务职工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2010年,省总工会要求各地工会紧紧抓住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有利契机,力争把工会“三中心”项目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十二五”规划之中。经过各地积极争取,部分地方工会“三中心”建设已纳入规划。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和中央及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将工人文化宫(工会“三中心”) 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予以统筹。目前无工会“三中心”(含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活动阵地的地区,都应当规划建设。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有一定经费积累的地方工会在资金安排上应当向“三中心”建设倾斜,省总工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补助。省财政从2012年至2015年每年均安排10亿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发改委的意见,少数民族县在安排使用该专项资金时,应统筹考虑用于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建设。各地在规划建设工会“三中心”时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市级工会“三中心”项目的建筑总面积一般控制在5,000㎡之内,区域中心城市可适当放宽;县级“三中心”项目的建筑总面积一般控制在1,000 -2,000㎡,职工人数较多、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县级“三中心”的建筑总面积可放宽到3,000㎡以内。省总工会将于近期制定地方工会“三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提交今年省总全委会征求意见,促进各地在“十二五”期间统筹建设工会活动阵地。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报告勾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在新的历史时期,工会组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财务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加快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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